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年) 第七章 售后租回交易 第三十一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七章 售后租回交易 第三十一条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