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年) 第五章 计量 第二十一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计量 第二十一条 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企业合并。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