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八条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