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收入有关的下列信息:

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包括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

本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