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