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 第八章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 第八章 第八章 利润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