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 13. 以混合重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3)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 (3) 13. 以混合重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3) 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先按第13条(2)的规定进行处理,再按第1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 目录 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