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 13.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 13. 13. 以混合重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 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再按第10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 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再分别按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的公允价值占其公允价值总额… (3) 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 披露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