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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2001年) 7.

7. 在中期财务报告中,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比较会计报表:

(1) 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2) 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是指上年度可比本中期的利润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利润表); (3) 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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