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13年) 第二章 会计软件和服务 第十四条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1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会计软件和服务 第十四条 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确保日志的安全、完整,提供按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查询日志的功能,并能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输出。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