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