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4年) 第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