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 第四章 考核评价与扶持措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考核评价与扶持措施 第二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技术力量开展以专利为目标的技术创新活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技术持有人以专利权入股,与企业合作建立新的经营实体。鼓励企业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引进专利进行技术创新。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