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 第三章 专利信息利用 第二十条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专利信息利用 第二十条 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应采取措施促进专利信息的传播、开发和利用。要鼓励和支持本地区专利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建立本地区中国专利信息网网站。鼓励和支持社会专利服务中介机构开展专利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