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九条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略〕 第十八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