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第九条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申请乙级或者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除提交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5个以上价格评估典型实例材料和丙级或者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