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1年)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二十九条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二十九条 价格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