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 第十二条 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价格监测工作人员收集价格资料时,应按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和程序进行。 实行价格监测调查证制度,价格监测工作人员须持证进行监测、调查活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