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