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章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