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四十条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四十条 保险公司至少应为客户提供电话和柜面两个渠道受理保全及理赔申请,鼓励保险公司探索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保险公司通过电话接受客户保全及理赔申请的,应全程录音并在保单期限内存档备查。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