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四章 分红保险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分红保险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的,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例性指标描述分红保险的分红情况。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