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2013年) 第九条 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201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整改效果。对实际效果不佳的整改措施应及时调整修正,确保风险消除或可控。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