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2012年) 第十三条 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201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实行事业部制管理、集中化管理或者业务条线管理的保险机构,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按照上述标准,追究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相关经营管理责任人的间接责任。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