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人身保险公司在服务评价过程中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导致服务评价结果不真实的,由监管机构责令公司改正,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据《保险法》第172条对责任机构和人员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