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七章 风险计量 第四十四条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风险计量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计量公司潜在的经济价值损失,直观反映公司的风险状况。公司应运用经济资本方法计量公司所承受的风险,并持续改进计量方法,积极探索先进的风险计量实践,不断提高风险计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