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六章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风险识别和评估 第三十六条 风险识别是指公司认识和发现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的过程。公司应该通过风险识别描述风险的特征,系统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风险的驱动因素和条件等。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针对风险的特性,从多层次、多角度识别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风险识别应考虑内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包括公司治理因素、组织因素、经营管理因素和技术因素等;…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对已识别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估风险对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形成风险管理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对风险进行评估。可能性是指风险在指定时间内发生的概率。影响程度是指当风险发生后,对公司财务、声誉、监管和运营等造成的影… 第四十条 风险评估应包括固有风险评估和剩余风险评估。固有风险是指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公司面临的风险;剩余风险是指在公司采取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后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收集和记录同业以及自身的历史损失数据,分析造成损失的原因以及如何规避损失,建立损失数据库。 第四十二条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指导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提供风险分类标准和风险识别和评估方法,整理汇总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识别和评估结果,形成公司风险库和公司全面风…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面风险识别与评估。当公司发生重大风险或者预期要发生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