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年) 第六条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保险销售人员通过面对面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出示工作证或者展业证等证件。保险销售人员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将姓名及工号告知投保人。 保险销售人员是指从事保险销售的下列人员: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保险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 保险营销员。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