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八条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外,人脸信息应当存储于人脸识别设备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对外传输。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脸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