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实施 第十九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实施 第十九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人员进行医学业务和伦理学知识的培训。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