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设置人类精子库可行性报告;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拟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拟设置人类精子库将开展的技术业务范围、技术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和组织结构;
人类精子库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手册等;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设置人类精子库可行性报告;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拟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拟设置人类精子库将开展的技术业务范围、技术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和组织结构;
人类精子库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手册等;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