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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致使人民防空工作遭受严重损失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