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年) 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和定价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运用低成本资金、增加增信措施等引导涉农贷款成本下行,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收益覆盖成本的市场化服务模式,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定价能力。
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和定价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运用低成本资金、增加增信措施等引导涉农贷款成本下行,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收益覆盖成本的市场化服务模式,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定价能力。
以机构改革为动力。持续深化全国政策性、商业性涉农金融机构改革,增强中长期信贷投放能力和差别化服务水平。规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促进服务当地、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增加农村金融资源有效供给。
以政策扶持为引导。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差异化监管,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保险作用,弥补农业收益低风险高、信息不对称的短板,促进金融资源回流农村。
以防控风险为底线。金融机构要坚持信贷投放和风险防控两手抓,探索与服务乡村振兴相适应的资本补充渠道、合理回报机制和风险资本管理模式,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关注贷款质量,完善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增强涉农业务风险防控能力,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