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 2.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 2. 2. 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确保其在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本意见提出的特别监管要求是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的额外监管措施,不取代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责。 (四) 工作机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由金融委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证监会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人民银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 (五) 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按照本意见规定的分工,切实履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因相关部门未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或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重大金融风险,… (六) 识别标准和基本监管规则。金融委办公室组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依据本意见提出系统重要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识别标准和监管的实施细则,报金融委审议通过… 二、 评估与识别 (七) 评估流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按照以下流程每年开展一次: 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