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十九)
(二十九) 问题机构处置原则。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经批准,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风险处置工作小组,进行应对和处置。处置过程中应当明晰处置责任,既要守住底线,防范系统性风险,又要依法合规,防范道德风险。依据恢复和处置计划,在处置资金使用顺序上,首先使用金融机构自有资产或市场化渠道筹集资金开展自救;上述措施不能化解风险的,相应行业保障基金可以依法提供流动性支持或救助;如上述措施均无法化解风险,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危及金融体系稳定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有前置条件的、应急性流动性支持或救助,必要时,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