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十七)

(二十七) 可处置性评估。危机管理小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按年开展可处置性评估,评估处置机制的可行性与可靠性,以及提高可处置性需改进的方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处置机制和处置工具是否合法可行,处置资金来源及资金安排是否明确,金融机构的关键功能识别方法是否合理,关键功能在处置中能否持续运行,组织架构及管理信息系统能否支持处置,处置的跨境合作和信息共享安排是否可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能否持续接入,处置对经济金融的影响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兼并、收购、重组等重大变化的,危机管理小组要及时评估其可处置性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