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发布机关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银监局、保监局、林业厅(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
一、
充分认识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
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
三、
引导多元化资金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
四、
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
五、
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和内控机制建设
六、
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