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2016年) (十一)

(十一) 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完善商业性金融综合服务。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和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保持贫困地区现有网点基本稳定并力争有所增加。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批发贷款等方式向贫困县(市、区)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中国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级事业部经营能力。鼓励和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要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资金调度、授信审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有效支持。鼓励实行总、分行直贷、单列信贷计划等多种方式,针对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改进贷款营销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