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十四)

(十四) 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进一步简化资金池管理,允许银行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为企业办理集中收付汇、轧差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