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2009年) 三、 进一步强化对受理市场的风险控管 (九) 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2009年) (九) 三、 进一步强化对受理市场的风险控管 (九) 完善收单协议和商户档案管理。收单机构应与商户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议应包括:收单服务的终止条件、受理机具的使用要求、账户与交易数据保密条款、交易凭证的管理、各类风险损失情况下经济责任的承担等。要建立完备的商户档案,保存商户准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风险评估报告、商户培训、POS机管理、商户信息变化、对商户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情况等文件资料。要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和风险教育,至少半年一次对商户收银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义务培训。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