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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2016年) 台湾地区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冠以“台湾地区”。

8. 港澳地区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冠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冠以“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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