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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2016年)
  3. 6. 对一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尾部表述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4. 七、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2016年) 七、

6. 对一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尾部表述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七、 引用规范

(一) 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应书写全称并加书名号。 (二) 法律全称太长的,也可以简称,简称不使用书名号。可以在第一次出现全称后使用简称,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三) 引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条文有序号的,书写序号应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正式文本中的写法一致。 (四) 引用公文应先用书名号引标题,后用圆括号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译文。
(四)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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