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2026年) 38. 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2026年) 38. 38. 人民法院就植物新品种案件的技术事实委托鉴定的,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当妥善保管、保存相关鉴定材料,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方案、鉴定人情况和鉴定人承诺书等。 采用分子标记检测方法进行鉴定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意见;涉及疑难、复杂技术问题的,不应超过60个工作日。 八、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