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2021年)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2021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执行裁决案件的在线立案、电子材料提交、执行和解、询问当事人、电子送达等环节,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财产查控系统、网络询价评估平台、网络拍卖平台、信用惩戒系统等,在线完成财产查明、查封、扣押、冻结、划扣、变价和惩戒等执行实施环节。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