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2021年)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2021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话确认、诉讼平台在线确认、线下发送电子送达确认书等方式,确认受送达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以及受送达人接收电子送达的具体方式和地址,并告知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效力、送达地址变更方式以及其他需告知的送达事项。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