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五、 认证规则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第五十三条 五、 认证规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程自2018年1月1日起试行。 第五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