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三、 出庭作证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第二十七条 三、 出庭作证程序 第二十七条 对被害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发问,参照适用证人的有关规定。 同一鉴定意见由多名鉴定人作出,有关鉴定人以及对该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同时出庭,不受分别发问规则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