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三、 出庭作证程序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第二十二条 三、 出庭作证程序 第二十二条 审判长认为证人当庭陈述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无关或者明显重复的,可以进行必要的提示。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