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2015年)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技术规范,对本辖区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开发与“总对总”或“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对接的软件。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技术规范,对本辖区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开发与“总对总”或“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对接的软件。

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该技术规范,对本行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开发与“总对总”或“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对接的,具备自动接收、审核、处理查询、冻结、扣划及反馈查控结果等网络查控功能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