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2015年) 7. 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2015年) 7. 7. 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采取网络查询措施的,应当根据所提供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数据,在本单位生产数据库或实时备份库中查询,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时反馈查询结果。 被执行人有开立账户记录的,金融机构应反馈开户时间、开户行名称、户名、账号、账户性质、账户状态(含已注销的账户)、余额、联系电话、被有权机关冻结的情况等信息;被执… 目录